
静乐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巨大贡献
1946年4月,晋绥边区撤消了静宁县,将其所辖宁武四区、崞县五区分别归还宁武与崞县。但将静乐所辖的好水沟、瓦窑坡、李家洼、赵家沟、中马坊、官地、黄松沟、獾子窝、岭岩、柳子岩、川龙沟、怀道、寺湾、圪洞沟、南沟、庙岭、下官庄、上官庄、长峪、后沟、天王塔、大玉回、谢家坪、屠沟、大滩沟、干沟等村庄划归宁武县。与此同时,宁武县将静四区归还静乐,但又将原属静乐县的潘家湾、吴家湾、郝家沟、马家岩等村庄划归宁武。静乐县也将抗战时期所辖的方山县一区的开府、马坊一带归还方山,将岚县二、六区的普明、上明、梁衬会一带归还岚县。阳曲(铁路以西)县也将抗战时期管辖的静乐一区之部分地区归还静乐,但又将原属静乐的郑家梁、石庄、将军庄、范家沟、海子湾、神堂沟、北小店、安子、六固村、虎沟、深沟、庙沟、五庆沟、安家庄等村划归阳曲县管辖。至此,静乐县面积再次缩小,全县总面积3000多平方公里,全县划分为6个区,有74个行政村、674个自然村,近12万人口。
解放战争时期,静乐已成为老解放区。老区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迅速恢复生产的同时,肃清了境内反动分子,医治了战争创伤,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为山西全境的解放提供了巨大的人力、物力支援,先后参加过晋北、忻县、晋中太原等战役的支前工作,同时大批民兵随军参战,为晋绥八分区二支队、十八支队等军区正规部队补充大量兵员。
1946年初,为适应解放战争的需要,县委决定各区组建90人的游击中队,由区武委会主任任中队长,区委书记兼任指导员。全县各区游击中队组成县游击大队,县武委会主任担任大队长,县委书记兼任政委。6月底,县武委会副主任郝建忠率160多人的参战队开赴忻州前线。7月中旬,晋北战役打响,县武委会遵照六分区武委会指示,将县游击大队600余人整编为静乐参战和担架两个队,由县武委会主任曹建芝带领参加晋北战役。晋北战役结束后,这支游击大队都编入晋绥军区部队。7月底,县长曾鉴修又在新组建的县游击大队中选派几十名骨干集体加入晋绥军区部队。当时只要战役结束出现缺员,首先从县大队中补充。县大队缺员,就从各区小队抽调补充,区小队缺员,则从各行政村的民兵中补充。老解放区人民就这样一批接一批地送子弟参军,这是当时参军的一种途径。第二是动员受伤、掉队的军人归队。仅1946年静乐县娄烦镇一带按照上述两种方式参军的就有480多名。土地改革后期,分到土地的农民自愿组织起120余人的“翻身民兵队”集体参加解放军。顺道村的李应龙、史通顺等5个不到20岁的小伙子就是那时参军的。
解放晋北、忻州、晋中、太原期间,静乐县动员了大批的民夫、牲畜组成浩浩荡荡的支前队伍。部队在前面,担架队、运粮队紧随其后,特别是在晋中、太原战役中,汾河川有的是运粮、运草、运弹药、运木料的前进队伍,有的是抬着伤员转运到后方救治的担架队队伍。1947年冬,静乐县动用人工315549个、畜工30万个,往返忻州前线转运粮食10900石,以及军火和军用物资。同时,经过土改得到土地的农民响应县委号召,自愿组成“翻身队”主动支前,40天内完成400石粮食的筹集任务。
1948年6月,静乐仅娄烦镇一带就出动民兵1500人、担架280副、牲口480头,为前线运送军粮600石、弹药21575箱,支援晋中战役。同年秋,又出动民兵1500人、担架300副、牲口310头,运送军粮5300石、军草5万多斤、炭125万斤、军装2000套、军鞋3000双、炮弹43139发、手榴弹5000颗、步枪7872支、子弹43139 发、炸药52720斤、雷管4670个,转送伤员980人。
1948年9月17日,静乐县支前总指挥部成立,县武委会主任李容任总指挥,副县长阎树德任副总指挥,县委书记王敖任政委。指挥部下设军勤股、财粮股、担架股。各区亦成立与此相应的机构。9月,为晋绥军区二旅组织毛驴90头,用工360个,运送山药,组织毛驴900头,投工3600个,运送炭和部队军用物资。同年秋,支前指挥部动员1500多人、大牲畜310头,组织担架队、运输队,在三分区运粮草、弹药和伤员。10月下旬,成立 2000人的静乐支前团开赴太原前线,李容任团长,下辖6个营,各区民兵大队长分别担任各营营长。这支参战部队直到1949年4月太原解放才返回静乐。
据不完全统计,仅1948年静乐县就动用毛驴2538头,人工2663人,投工20042个,为前方转送弹药、粮草、被服军鞋。解放战争时期,静乐县妇女共投工约125500个,为解放军做军鞋6.9万双,平均每年要做1万多双,有的妇女一年要做好几双,静乐妇女在支前中功不可没。当时支前的声势十分浩大。1947年晋绥军区第三纵队独立第二旅往古交方向转移,汾河川几十里都是军队和支前的民兵、群众、牲畜。驻古交的阎军见其声势,未敢放一枪就悄悄逃跑。
其时,静乐人民生活极其困难,但在完成支前任务的同时,他们还为部队提供了大量的给养。1946年,晋绥八分区向静乐派征公粮8793石6斗4升,到1949年,全县共征收公粮335万公斤。从1946年南峪村一个村的公粮统计数字,大致可以看出当时群众交纳公粮情况。南峪村全村63户282口人,土地1505亩,共交公粮27.5 石,每石按260斤算,合7250斤,人均25斤。这个数字,仍然低于抗日战争时期群众的负担。抗战时该村最高负担为全村115石,29900斤,346人,人均86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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