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迁洛以后,领民酋长之制仍然存在。孝文帝原则上规定这些部落酋长应随迁洛阳,但部落酋长都“不宜毒暑”,为和合众情计,特许他们“冬居洛阳,夏返部落”。在北魏末乱以前,部落酋长之制没有什么变化。到孝明帝孝昌之乱以后,领民酋长见于史传者渐多,除了尔朱荣之从子尔朱天光在孝庄帝永安中为北秀容第一酋长、斛律金之兄斛律平与其子斛律光皆为第二领民酋长(各见本传),是属于世袭的之外,多数的领民酋长都是因功受封的。到北魏末年,领民酋长之职已成虚号,至北齐而正式定为比视官,而其地位“例业州牧”也承而未变。
(来源:俞鹿年著《北魏职官制度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