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宽,曾用名孙润宽,1925年2月生于娑婆乡大会村,中共党员。1943年参加革命,时任抗日武工队情报员,后升任民兵中队长,带领民兵埋地雷、端炮楼、除汉奸,1944年春夏之间,曾两次率领民兵,参加夺取石神村和石河村鬼子炮台粮食的战斗。由于战绩突出,战功显赫,1944年底出席了晋绥边区第四届群英会,荣获乙等第八名战斗英雄光荣称号。194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3月调任忻静公路联络指挥部副主任,同年 10月出任静宁县七区民兵参战大队副大队长,并当选为全县大练兵模范。1946年至1949年,先后担任过静乐县“三三制”,政府参议员、静乐县公安局侦查员、静乐县二区土改工作团组长、静乐县公安局娄烦稽查站站长、临汾市晋南公安总局训练队队长等职。1949年6月随晋南公安总局训练队集体“西进”,调西安市公安一分局工作,历任派出所所长、科长等职务。曾被西安市委评为学习模范,还作为党员代表出席了西安第一届党代会。
建国后,1951年12月由组织上选派到北京中央政法干校学习,期间被任命为西安市公安一分局副局长(未赴任);1953年2月份学习结束后,组织决定留其在国家政务院法制委员会工作,任检查组组员。1954年10月,参加北京市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学习。1956年7月份学习结业后,调入西藏工委驻北京工作组工作,任工作组副组长。1957年6月响应国家“支援边疆”的号召,举家北迁,到哈尔滨定居,被组织上安排到黑龙江省手工业管理干部学校工作,任党总支书记。1960年以后直至“文化大革命”前,又多次服从组织调动,先后调入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食品工业学校和省轻工业科学研究所任党总支书记兼校长、副所长等行政职务“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走资派,受到不公正的批判和斗争。1969年4月复出工作,先后参加了黑龙江省工交系统整党宣传队、省轻工业局政策落实办公室工作,出任科技处、援外处和芦苇管理处副处长等职。1982年9月调入黑龙江省纺织工业研究所,任党总支书记兼所长,直至1985年3月离休。离休后享受副厅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