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后世影响
第三节《魏书》与《北史》
从目前我们所能见到的研究尔朱荣最直接、也是最早的资料就是《魏书》和《北史》。之后的一些资料大多出自这两部正史。当然也有后来新发现的一些资料,撰修这两部史书的学者当时可能没有见到或者是被忽略,如一些后世考古发现的实物资料,《资治通鉴》系列中所征引的一些资料,一些古代大型类书如《通典》系列、《通志》系列、《文献通考》系列、《太平御览》、《册府元龟》、《古今图书集成》等所收罗的资料,但这些资料除出土资料以外,一般不太系统,且比较分散,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作为考证对比之用。因此,研究尔朱荣,我们首先应当简要了解《魏书》和《北史》。
一、魏收与《魏书》
魏收,字伯起,小字佛助,巨鹿下曲阳(今河北晋县)人。他出生于北魏宣武帝正始四年(507年),去世于北齐后主武平三年(572年),一生中经历了 3 个朝代,历事9个君主,是真正的三国九朝元老。他与温子升、邢子才在当时被并称为“三才”。
他出生于一个世代为官的家庭,祖父魏悦,在北魏时官至太守。父亲魏子建,魏孝明帝正光三年(522年)出任东益州(今陕西略阳县)刺史。魏收自幼读书, 十五岁习作文。二十一岁时父亲被召回洛阳,他因父功做了太学博士,讲授儒家经典。不久,因吏部尚书李神儁的推荐做了司徒杨椿(被尔朱世隆等灭族)的记室参军。孝庄帝永安三年(530年)被授予北主客郎中之职,掌藩国朝聘之事。次年,节闵帝立,选拔近侍人员,皇帝亲自下诏测试魏收,让他作一篇《封禅书》,“收下笔便就,不立稿草,文将千言,所改无几”。当时黄门郎贾思同在一旁侍立,深奇之,对节闵帝说:“虽七歩之才(指曹植七步成诗),无以过此”。于是魏收被授予散骑侍郎之职,继而改任典起居注,并修国史,兼中书侍郎。魏收开始跟史学有了联系,时年仅26岁。
当高欢操控了北魏政权以后,魏收因为得罪了高欢的亲信崔凌受到了排挤,后来矛盾逐渐加深,魏收称病辞职。
东魏孝静帝兴和元年(539年),魏收应诏赴邺(东魏国都),以兼通直散骑常侍的身份,作为使臣王昕的副手出使梁朝。王昕风流文辩,魏收辞藻富逸,为梁武帝君臣所重。但魏收使梁时买吴婢入馆,梁朝国宾馆的负责人还因此而获罪,“故人称其才而鄙其行”。在以后的四、五年中,在司马子如的推荐下,魏收来到高欢父子控制的晋阳,做了一个中外府主簿的官。但“以受旨乖忤,频被嫌责,加以箠楚,久不得志”。司马子如在高欢面前称魏收是“天子中书郎,一国大才,愿大王借与颜色”,于是,魏收转为丞相府属官,然终未受到高欢的重视。魏收本来希望以文才颕脱见知,但一直未能如愿,然后才主动请修国史。求得高欢的长子高澄的同意,他重新回到邺城,武定二年(544年),升任散骑常侍,兼中书侍郎,修国史。这年他33岁。这期间正好赶上高欢入朝,魏收奉命替他写了一篇辞让相国称号的文书,高欢阅后很满意,指着魏收对高澄说:“此人当复为崔光”。崔光是北魏孝文帝、宣武帝、孝明帝时的名臣,孝文帝曾称赞崔光之才“浩浩如黄河东注,固今日之文宗也”(《魏书》卷十二《孝静纪》)。高欢这样看重魏收,是魏收一生中的重大转折。此后,他便一路顺风,亲自参与了高欢次子高洋以齐代魏的全过程,所有“禅代诏册诸文”均出自魏收之手。当年,魏收被高洋任命为中书令兼著作郎。
北齐天保二年(551年),文宣帝高洋命魏收撰写魏史,用了三年时间,于天保五年(54年)三月,撰成《纪》12卷,《传》92卷,合110卷(含子卷)。同年十一月,复奏十志(《天象》4卷,《地形》3卷,《律历》2卷,《礼乐》4卷,《食货》1卷,《刑罚》1卷,《灵征》2卷,《官氏》2卷,《释老》1卷,凡20卷),合计130卷 。
《魏书》撰成以后,在北齐统治集团内部马上引起了轩然大波。有人说“遗其家世职位”,有人说“其家不见记载”,还有人指斥《魏书》“妄有非毁”:在群口沸腾中,《魏书》被这些人称为“秽史”。文宣帝亲自出面将魏收召到尚书省,“与诸家子孙共加讨论”,据说前后投诉者百有余人。文宣帝亲自诘责了一些投诉者,并且还有人因此获罪致死,但对《魏书》的非议并没有停止。最后文宣帝只好让《魏书》“且勿施行,令群官博议,请有家事者人署,不实者陈牒”。当然也有人为《魏书》辩解,甚至一些权势人物还利用权力压制言论,不允许人们说《魏书》不实。后来,孝昭帝考虑到《魏书》尚未正式行世,诏命魏收“更加研审”,魏收也颇有改正,然后诏行于世。后主天统二年(566年),仍有群臣说《魏书》不实,武成帝“复敕更审”,魏收又做了“回换”。经过这次修改,《魏书》才正式刊行于世。
当代人修当代史有百弊而无一利。《魏书》之所以被如此诘难、甚至被称为“秽史”,其主要责任并不应该全部推到魏收的身上,虽说他是《魏书》的主笔.,他也有自己的亲疏好恶,参与修史的其他人员也都有各自的私心,但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当代人修当代史——出现这种情形是不可避免的。魏收修史虽说是在北齐时期,修的是北魏史,但由于那时的朝代更替频繁,魏收本人便是“三国九朝”元老,生于北魏,死于北齐,北齐朝廷中像他一样的人肯定还有很多,这都会给修史带来正反两方面的影响。况且,从北魏到东魏,再到北齐,朝代的更替,只是统治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轮换,而不是由另一个阶级推翻统治阶级、或者由外族人侵所导致的改朝换代,旧朝代的大部份官员换个头衔,继续在新朝廷里为官,修史者不可能不受他们的影响和制约,不可能不对他们有所顾忌。与此相关,当时人们对《魏书》的一些议论也并不完全都是大公无私的。相反地,后世人们的一些观点评论反倒是近乎公允的。
正因为如此,我们现在依然可以看出,魏收在修《魏书》时是有许多忌讳的,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拓跋氏的忌讳。《魏书》的纪事始于北魏道武帝拓跋珪登国元年(386年),终于东魏孝静帝武定八年(550年)四月“诏归帝位于齐国”,记载北魏148年、东魏16年、共计164年的历史,并以《序纪》的形式,追叙拓跋珪先世历史至二十七代,这是史无前例的。此其一。其二、魏收修国史的时候,肯定参考过北魏的旧史,但我们知道,北魏的旧史鉴于崔浩之狱(见第一章第二节),肯定有忌讳,这些忌讳作为一代才子学者的魏收不可能不知晓,但他却是完全照搬了。如平文、穆帝、昭成、道武、太武、献文诸帝都非善终,但《魏书》却一字不载。
(二)对高欢家族的忌讳。魏收撰修《魏书》是在北齐时期由文宣帝高洋下令开始的,而高氏家族在北魏乃至东魏时期早已是显赫一时的望族,特别是北魏末期及东魏时期,高欢更是完全操控了国家权力,《魏书》既躲不开高氏家族,还必须为高氏家族讳。尽管魏收在开始修史时髙洋曾对他说过:“好直笔!我终不作魏太武诛史官(指的就是崔浩之狱)”的话,但其人粗暴肆虐,同时也曾对魏收说过:“我后世身名在卿手,勿谓我不知”的话,魏收怎敢得罪他呢?所以,《魏书》中关于高欢及北齐的事也多曲笔。如前面第三章第四节中提到的高欢劝尔荣称帝的事,《魏书》非但没有记载,反而说成是高欢曾阻止尔朱荣称帝。《魏书》以北齐为正统,所以只记东魏事迹,而不及西魏,也实际是受魏收为高氏家族讳的影响所致。《魏书》为高氏家族讳的事,历史上就有学者指出过,如清代大学者赵翼的《二十二史札记》卷13 “魏书多曲笔”中就曾指出,“魏收仕于北齐,修史正在齐文宣时(高洋),凡涉齐神武(高欢)在魏朝时事,多曲为回护”。赵翼还列绝了大量的例证来说明自己的观点。
(三)为尔朱家族的扬善。对《魏书•尔朱荣传》的评价见于《北史•魏收传》和《北齐书•魏收传》:“尔朱荣于魏为贼,收以高氏出自尔朱,且纳荣子金,故减其恶而增其善。论云‘若修德义之风,则韩(应是韦)、彭、伊、霍,夫何足数’?时论既言收着史不平”(唐李延寿撰《北史》卷五十六《列传》第四十四)。看来《北史》的观点是,《魏书•尔朱荣传》之所以对尔朱荣有所忌讳,并不仅仅是故意为“尔朱荣”讳,也是出于为高氏家族讳的需要。
尽管如此,《魏书》仍有它的重要价值,决不可全盘否定。首先,它首创《官氏志》,先叙官制,后叙族姓,卷末载太和十九年(495年)孝文帝“制定姓族”、“决姓族之首末”的诏书,反映了北魏政权逐渐封建化的过程。它还首创《释老志》,较为详细地记载了北魏时期佛、道二教的繁盛情况,以及佛教在我国的引进和传播过程,是研究宗教历史的重要资料。其次,《魏书》的《食货志》、《礼志》中保留了大量的有价值的历史资料,如《食货志》所载太和十九年孝文帝的《均田诏书》,就是研究北魏土地制度改革的第一手资料。第三,《魏书》的人物传一改以往史书传统,突出家传色彩,虽然让人看的有点费劲,受到后人的诟病,但它的价值也不容否定,对于后人了解当时的门阀制度的盛行情况有着很重要的价值。因此,把《魏书》不加分析地说成是一部秽史,是不公正的。
二、《北史》对《魏书•尔朱荣传》的修正
既然《魏书》在刚一成书时就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在《魏书》刊行于世之后,对它的修正也就在所难免了。仅在隋朝隋文帝、隋炀帝就各重修过一次,隋文帝时命魏澹等撰修的《魏书》与魏收的《魏书》相反,改为以西魏为正统(因为隋文帝出自西魏),从道武帝至西魏恭帝写了十二本纪,并将道武帝、太武帝以及献文帝死的真相据实记载,没有隐晦。同时写了七十八列传,史论、史例各一卷,合九十二卷,但并未能够取代魏收的《魏书》而流传下来。唐朝人曾评论该书是“以非易非”。隋炀帝也认为此书不尽如人意,又命令杨素、潘薇、欧阳询等重修,书未成,因杨素身死而中止。唐朝时也有多人撰修《魏书》,均不能与魏收的《魏书》相提并论,而早早失传。
目前流传下来的对《魏书》有所修正、并得到后人认同的仅有唐朝李延寿的《北史》。《北史》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它是在对《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增删的基础上撰写成的,特别对魏书的删削比较多,因为唐朝来自隋,隋来自北周,北周来自西魏,所以对以东魏为正统的《魏书》就删削较多,但《魏书》的大部份内容还是保留下来了。清朝赵翼在他的《二十二史札记》中就专门有一条“《北史》《魏书〉该以魏收书为本”,他说:“李延寿修《北史》时,魏收、魏檐二书并存,史称澹书义例极严,则延寿魏史自应以檐书为本, 乃今与魏收书一一核对,惟道武、太武、献文之殂及以西魏为正统,此盖用魏澹之例,其他纪传则多本魏收书,但删繁就简耳”(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十三)。
关于《魏书•尔朱荣传》,《北史》的修改删削最多,其中的原由主要就是:第一、那时对尔朱荣一致的认识就是他“于魏为贼”,第二是认为魏收在修《魏书》时“纳荣子金,故减其恶而増其善”。这话在《北齐书》及《北史》的《魏收传》里都有。赵翼在他的《二十二史札记》中专门有一条“尔朱荣传”,论述《魏书•尔朱荣传》与《北史•尔朱荣传》的差异以及后者对前者的修订。他说:
《北史》魏诸臣传,多与魏收书相同,惟尔朱荣传谓荣子文畅(有的书说是文略)遗收金,请为其父作佳传,收论内遂有“若修德义之风,则韦、彭、伊、霍夫何足数”等语。故《北史》此传多有改订。今按收书,大概着其功而减其恶,先叙其讨破万子乞真、番和婆崘岭、乞步落坚胡刘阿如、敕勒北列步若、勒勤斛律洛阳、费也头牧子等,详悉不遗。至葛荣作乱,则载其请讨一疏;明帝之殂,则载其请诛徐纥、郑俨一疏;立庄帝后,载帝加以柱国大将军一诏;擒葛荣后,载帝加以大丞相一诏,又进位太师一诏;平元颢后,载帝加以天柱大将军一诏;及荣死后,又载废帝追赠三诏。而于荣肆横无君、逞凶滥杀,及庄帝畏逼忧祸、潜谋杀荣之事,则不甚详,使阅者但觉功多罪少,此收之舞文也。《北史》则于讨破万子乞真等小贼,不过隐括数语,其《疏》与《诏》一切删除(此《北史》体例,非专于荣)。而河阴之杀朝臣(《魏书》谓千三百人,《北史》谓二千余人),及庄帝杀荣之事,详叙之历历如绘。自是,功罪各不相掩。然收书河阴之役,荣杀帝兄弟,并幽帝于别帐,将弑之,已使赵元则作禅文,因祷己像不成,乃还奉庄帝之处,亦终不能稍讳,则亦未大失实也。惟荣女先为明帝嫔,荣欲以为庄帝后,帝从祖莹言立之,此事荣传中竟绝无一字,则以此后为齐神武所纳,故讳之。然则,收非曲徇尔朱,乃曲徇高氏耳(赵翼《二十二史札记》卷十三)。
赵翼的这段话讲得都符合这两部传记的实际情况,他虽然认为魏收在《魏书•尔朱荣传》里对尔朱荣是“减其恶而増其善”,但不论是记“善”还是记“恶”,都是真实的,而不是虚构的,更不是像在记载高欢时,将高欢劝尔朱荣称帝改为高欢曾阻止尔朱荣称帝那样,完全将事实颠倒,也不是像《北史•魏收传》所记,魏收因在齐神武时修国史得阳休之的帮助,便将阳休之在北魏时做北平太守的父亲,因为“贪虐为中尉李平所弹获罪”改为“固为北平,甚有惠政,坐公事免官”,只不过是对尔朱荣“善”的方面与“恶”的方面的详略不同而已。赵翼所一一列举的北魏几任皇帝专门就褒奖尔朱荣而发布的诏书,都是真实的,不是魏收自己编造的。现在我们再看《魏书•尔朱荣传》,即使是魏收在该传末尾所说的那句最为历代人们所诟病的“若修德义之风,则韦、彭、伊、霍夫何足数”的话,也是出自皇帝的诏书里的。《魏书•尔朱荣传》如实地记载了尔朱荣“善”的方面,就成了“移史” 了吗?《北史•尔朱荣传》对《魏书•尔朱荣传》进行了大量的删改,将魏收所记载的尔朱荣的那些“善”的内容全部删掉,难道这就是历史的真实了吗?这样的结论,显然是不成立的。
三、后人对魏收及其《魏书》的评价
魏收修《魏书》确实得罪了不少人,以致在“齐亡之岁,收冢被发,弃其骨于外”(《北史》卷五十六《列传第四十四 魏收传》)。自从《北齐书》及《北史》的《魏收传》将《魏书》说成“秽史”,将魏收说成因收受贿赂而为尔朱荣等人“作佳传”、“减其恶而增其善”之后,人们对魏收及其《魏书》的评价几乎是众口一词,没有一句正面的评价,包括一些史学大家也不加置疑地接受了世俗的评价。如,唐代的刘知几在他的《史通•内篇•论赞第九》中说:“魏收称尔朱可方伊、霍,或言伤其实,或拟非其伦,必备加击难,则五车难尽”。魏收一生没有生下儿子,只有一个女儿,刘知几近乎人身攻击式地说魏收“生绝胤嗣,死逢剖斲(指魏收冢被发一事),皆隐匿所致”。他的《史通•古今正史》篇以及刘敛、刘恕(北宋时人,与司马光共同编撰《资治通鉴》)等人所撰的《魏书目录叙》还把因《魏书》所记诸家先人、家世失实所引起的争论说成是关于《魏书》“党齐毁魏”的争论,把“诸家子孙”之称《魏书》为“秽史”,说成是“世薄其书”,“时论以为不平”而号为“秽史”,显然是无限地上纲上线。明朝的大学者胡应麟也认为,“魏收北士之小有才耳。其人之鄙屑庸猥,不可更仆道也。而齐人以一代之史付之,高氏之政事,断可识矣”。他还说,“是时,北士之堪史笔者良鲜,而邢子才最为宿学可参用也,胡独以收流古今秽史之诮耶”(明胡应麟撰《少室山房集》卷一百一《读二十一首•读魏书》)?明朝陆深说:“魏收性憎胜已,喜念旧恶,名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迁怒所至,毁及高曾。尚书令杨遵,一代贵臣,势倾朝野, 收撰其家传甚美,世号秽史”(明陆深撰《俨山外集》卷二十六《丛篇六》)。清代的大史学家章学诚在其史学名著《文史通义•史德》篇里以及上面所引清代大史学家赵翼的话,也似乎都没有对这种长久以来形成的历史成见详察,更没有提出任何质疑,而沿袭了《魏书》是“秽史”的观点。清代广州府知府蓝鼎元在他所撰《史学考》中说,“《后魏书》成于魏收,直借史以为酬恩报怨之具。自谓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则使入地,其良心不存久矣。尔朱之恶可减,何传不可以为佳?秽史之称,千载不易。其后齐亡,竟遭发冢弃骸之惨,刘知几谓其阴匿所致,信夫”(清代广州府知府蓝鼎元撰《鹿洲初集》卷十四《史学考》)!
当然,在一个正常的时代里,不论对待任何事物,总不能是一种认识,一种态度,一种声音,而应是多元的。在对待魏收及其《魏书》的评价方面也是这样。唐太宗集群臣讨论撰写前朝历史,“众议以魏史既有魏收、魏澹二家,已为详备,邃不复修”(《旧唐书》卷七十三《令狐德棻传》),事实上已对两家《魏书》做了肯定。唐朝的李延寿在撰修《北史》时,虽然对《魏书》多所改订,在《魏收传》里对魏收也有很尖锐的批评,但他还是对《魏书》做出了很高的评价,认为它“追踪班、马(“班”为《汉书》作者班固,“马”为《史记》作者司马迁),婉而有则,繁而不芜,持论序言,钩深致远”。这一评价是很高的。清朝的王鸣盛在他的《十七史商榷》中也明确地提出,“愚谓魏收手笔虽不高,亦未见必出诸史之下,而被镑独盛,乃其后改修者甚多,而总不能废收之书。千载而下,他家尽亡,收书岿然独存,则又不可解”(《十七史商榷•北史合魏齐周隋书一》)。清朝编撰的《四库全书》的《魏书》提要对《魏书》的评价也与王鸣盛的观点近乎一致,认为“魏、齐近世,著名史籍者并有子孙,孰不欲显荣其祖、父?既不能一一如志,遂哗然群起而攻,平心而论,人非南、董(南为南史,春秋时齐国史官;董为董狐,春秋时晋国史官,二人并以直笔著称),岂信其一字无私?但互考诸书,证其所着,亦未甚远于是非。‘秽史’之说,无乃已甚之词乎”!应该说《四库全书》的评价是最公正的,也是最权威的。所以,当代史学家白寿彝先生在他主编的《中国通史》里对《魏书》总的评价是:“《魏书》是一部有价值的皇朝史,它有一些明显的缺点,把它完全否定为‘秽史’是不对的”(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第五卷《中古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上册)。在当代史学家瞿东林先生为戴逸先生任总主编的《二十六史大辞典》撰写的《导论》中也认为《魏书》撰成以后,“诸家子孙”,“众口喧然,号为‘秽史’”。后经“研审”、“更审”,两次修订,始成定本。《魏史》蒙“秽史”恶名,即由此渲染、夸大而来(见吉林人民出版社《二十六史大辞典》15页,1993年9月第一版)。
以上是历代关于魏收及其《魏书》的一些评价,具体到对《魏书•尔朱荣传》以及李延寿《北史•尔朱荣传》的评价,除了在本章第二节已有所论及以外,笔者目前所见仅有以下两则,且认为比较客观公允:
一则是明朱明镐在他所撰《史纠》卷二中关于《北魏书•尔朱荣传》的论述:
荣传有二失论,所云韦、彭、伊、霍,不与焉。广载诏文,代尔朱扬厉,一失跋扈巨迹,弇鄙琐状悉掩不栽,二失论所云,世称受荣子文略金、代作佳传者也。愚谓在收为笃论,不足深怪。孝昌、正光之间,灵太后淫纵不制,郑俨、李神轨浊乱宫闱,狼不食子,甘心鸩儿。此时向洛无师,气噎欲死,即河阴之役,太阳酷滥, 衮衮朝贵,既恋儿朴,奚辞萧斧?窃谓元义即为猾贼,不得不以废灵太后为快;举尔朱荣即为剽虏,不得不以沉灵太后为大功。况乎擒葛荣,驱元颢、除萧宝寅、万俟丑奴,历平剧难,厥勋不细。倘其一心庄帝,不萌悖逆,毁赵元则之禅文,斥李显和之九锡,谓之韦、彭、伊、霍,夫复何过?况魏收所论,乃反语、非正辞乎? 愚故责其二失,并为释谤。
另一则是清王鸣盛在其所着《十七史商榷》中关于“尔朱荣传魏书北史互有得失”的论述:
《魏书尔朱荣传》于其上书答诏及死后褒赠之文皆详载之,诚太繁猥,《北史》删削为净。又高欢本荣之党,劝荣称尊号者,见《周书文帝纪》、《贺拔岳传》,《魏书》反谓献武王(即高欢)谏止之,此亦饰词曲笔,《北史》削之极是。又《北史》叙荣谲朝士向河阴长堤,遣骑围而杀之,又有百余人后至,仍于堤东被围,唱云:‘能为禅文者出,当原其命’。时御史赵元则遂出作禅文,而太原温子升在围中, 耻从是命,俯伏不应。子升文士,而此一事,大节皎然,甚为文人生色,后被高澄所恶,俄死晋阳狱,大可悲,乃《魏书》于《荣传》及文苑《子升传》皆不载此一事,赖《北史》表之(此事颇多疑点,温子升被尔朱荣的骑兵团团围住击杀,何得活命?对此,古人也早有怀疑)。又荣之子文畅,《魏书》但言其于武定三年,与前东郡太守任曹等谋反伏诛,《北史》则言文畅姊为魏孝庄后,后为高欢所纳,文杨谋杀欢,事败死,皆胜于《魏书》之讳恶且曲笔书反。又以东郡太守任曹为丞相司马任胄,皆似较《魏书》为实。其余荣历官事迹,《魏书》甚周备,《北史》嫌删削太多。文畅弟文略,《魏书》但附见数句,《北史》则详述其凶悍之行,伏法于齐天保末,《魏书》成书于天保五年,故不及耳。至谓文略大遗魏收金,请为父作佳传,收论荣比韦、彭、伊、霍,盖由是也。收传亦栽之,此则大不然。魏收因为齐臣,但为齐讳饰而已,于荣之恶逆未尝不直书之,论云:‘始则希觊非望,睥睨宸极,终乃灵后少帝沉流不返,河阴之下,衣冠涂地,此其所以得罪人神、而终于夷戮也。向使荣无奸忍之失,修德义之风,则彭、韦、伊、霍夫何足数’?绎其词,岂受金而为作佳传者,亦本不以伊、霍比荣,此断不可信。《北史》文畅文略事,皆取《北齐书•外戚传》也。河阴杀千三百余人,而《北史》改作二千余人,恐亦欲甚荣罪增加之。总之,《魏书》《北史》互有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