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救会主任
曹秉忠
曹秉忠,后化名高峰,静乐县史家曲村人(1958年修建汾河水库迁至杜家曲镇下石家庄村,后划属娄烦县)。1937年17岁即参加动委会,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春任西马坊行政村动委会分会主任,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任静乐县青救会负责人。不久,静乐县抗日民主新政权成立,曹秉忠担任了第一任公安局长,1941年春调任静宁县公安局长。他在任两县公安局长期间,正值日本侵略者疯狂进攻根据地,斗争异常尖锐和艰苦的时期,他曾多次在敌人的炮火下掩护政府工作人员和群众安全转移。在此期间,由于对敌斗争日趋复杂,他曾一度化名为高峰。1943年在晋绥边区公安处学习一个时期后,调往晋绥边区八分区公安处任民政科长兼审讯科长。1944年春奉命秘密深入到阎锡山占领区祁县上段村执行任务,被阎锡山派出的特务探悉,不幸被捕。敌人几次严刑审讯,他坚贞不屈,始终未吐露出党的任何秘密。最后惨遭杀害,牺牲时年仅25岁。
曹秉忠(高峰)夫人葛玉英,宁武人,1942年曾任静宁县妇救会主任。
1946年12月曹秉忠(高峰)同志牺牲后晋绥公安总局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这是《晋绥日报》1946年12月25日关于悼念高峰同志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