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讯

天柱山景区文化资讯

文化资讯
情系高君宇(下)争鸣篇之一百一十五——读《高君宇墓碑文》后的意见和责疑
来源:情系高君宇(下)   作者:

读《高君宇墓碑文》后的意见和责疑

《高君宇墓碑文》(或称《高君宇墓志铭》)抄自矗立于北京陶然亭湖畔的高君宇墓碑之上。这一墓碑是1925年5月5日镌刻完成,5月8日安葬高君宇遗体的同时竖立于墓前的。


碑文是中共北方区委指派北京大学学生纪亮、纪守钢起草的,因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不便于以中共党组织的名义出面,便以高君宇胞弟高全德的名义将碑文刊于墓碑上。由此可见,这篇碑文的史实是真实可信的,评语是客观公正的,它对于研究革命先驱的生平事迹无疑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正因如此,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北京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吴元真先生将此碑文抄录断句后,发表于《革命文物》杂志上。之后,不少报刊(包括忻州市、太原市乃至山西省党史研究部门主办的刊物)纷纷予以转载。这在当时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当时党史研究、地方志编纂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发表此文有利于人们深入开展关于高君宇的学术研究。再后来,《娄烦县志》《静乐县志》等将这篇碑文也收录其中。我们认为,从“存史”的角度来看,此举也是完全必要的。


而今,此文又出现在《静乐文史》上。我们认为,此举似无必要。因为出版《静乐文史》是为了“推动文史资料的发掘、整理和研究”(见《静乐文史·征稿启事》),而此碑文是早在20多年前就被史学家们发掘出来,并公诸于世。现在再发表就没有多少意义了。人们期望于《静乐文史》的是通过它能发掘新的历史资料,推出一批有价值的考证文章和学术研究成果,而不是将过去的“冷菜”拿来重新炒一炒,就奉献给全县人民。


然而,就是这样的“冷菜”也不是原汁原味的,而是变了味的,实在令人难以“下咽”。如若不信,请看下列的差错:


一、刊于《静乐文史》的《高君宇墓碑文》(简称“刊碑文”,下同)中有”昆季五人,君宇其次”之句。何谓“君宇其次”?令人不解。原碑文是“昆季五人,宇居次”。


二、“刊碑文”有如是句:“举动甚轩昂,言谈已卓荦不凡。”语句欠通,其原因是“已”字错了,应为“亦”才对。一字之差,差之万里!


三、“刊碑文”有如是句:“师友多称羡不置,盖已预卜其后曰必有所建设矣。”其中“曰”字应为“日”。原句意是,对于高君宇,师长学友们大多称誉和羡慕,因为他们预料到高君宇日后必会有所成就的。如“日”变成“曰”,人们就无法读通了。


四、“刊碑文”有如是句:“三五同志以事须缓图,劝之始止。”文言断句错了。应如此断句:“三五同志以事须缓图劝之,始止。”


五、原碑文中有“一九二二年,莫斯科举行远东革命青年会议”“一九二二由俄返国”两句,而“刊碑文”则将“一九二二年”变成阿拉伯数字“1992”了。如此随意更改,在史学界是不允许的。


六、“刊碑文”有“担任国民党总务股主任”之句,与原碑文不符,原碑文是“担任北京国民党总务股主任”。若无“北京”二字,人们就会理解为担任国民党总部的总务股主任了。


七、原碑文有“客岁政变”之句,而“刊碑文”将“客”变为“容”字,让人无法理解其义了。


八、原碑文云:“享年仅三十”,而“刊碑文”则按现在的说法改为“享年仅二十九岁”。如此随意篡改碑文内容,人们怎能相信这篇碑文的真实性呢?“碑文”已成历史,后人是无权篡改的。


九、原碑文末有句:“胞弟高全德泣志”,而在“刊碑文”中却少了一个“高”字。对于已成为历史的文字,不应随意增删。


十、在编排上亦有些问题,如“民国十四年五月五日”“胞弟高全德泣志”是碑文的一个组成部分,可是在排版时,却用了与正文宋体不同的楷体,而在同一行括号里的“抄录于北京陶然亭公园高君宇墓碑”亦是楷体,这就给人们造成一个错觉,“民国十四年五月五日”,“胞弟高全德泣志”不是碑文的内容。


以上看法和意见,不知对否?恳请批评指正。

(此文与张明旺合作)

  2018-10-13    1758

截图,识别二维码

邮箱:3400449589@qq.com

  发送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