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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兴亡与尔朱荣之七十一——地方职官之县的职官设置
来源:北魏兴亡与尔朱荣   作者:

县的职官设置


县令、长:县令之名起于战国,其时秦及三晋县的长官均称为令。从秦代开始,便普遍实行了以万户上下分别设置县令和县长的制度。县令、长的官署,自战国至秦汉均称为县廷,魏晋以后则称县府。魏晋至南朝,县置令或长,侯国置相,一如汉制,品秩各代多有不同。魏晋至南朝宋,县令、长之秩大抵自六品至八、九品不等,地位高低相差甚大。南齐以后,县令、长的职权,除综揽县政、亲理民事之外,且有本县的决狱权,又常得加将军、校尉名号以控制一县的兵权。县府的组织与汉代县廷的组织略同。北魏县的长官亦称令、长。道武帝天赐二年(405年)且实行一县置3令、长制,大县置令3人,三者之中,一为皇室,二为异姓。此为北魏前期特制(此制至孝文帝实行官制改革时罢废)。其县府的组织则多仿华制。孝文帝太和年间推行食邑制度后,县为侯国时,其行政长官为相,其职掌相当于县令、长。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复次职令,定上县令(包括侯国 相)之秩为正六品下,中县令(包括侯国相)为正七品下,下县令(包括侯国相)为正八品下。

  2019-03-12    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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