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坚白石”这一命题,先秦的墨家学派及硎名学派的学者均有过论述:墨家认为坚质和白色这两种属性统一存在于石头之中,三者是共存的;硎名学派学者公孙龙子则认为,坚、白、石不能同时存在,他提醒世人注意区别同一事物的不同特质。作为身在黑暗官场而又与之抗争的矛盾体,李銮宣将“坚白石”名为室名,他也许要告诉我们更多的东西;或如墨家所言,既可为官,又可保持自己的清白;或如公孙龙子所云,为官与清白实在是难能兼得……
口碑犹胜去思碑
李銮宣,字伯宣,一字凤书,号石农,晚号塞翁,山西静乐县五家庄人,清朝名宦孙嘉淦的重外甥。銮宣生于乾隆二十三年(1758),三岁丧母,由祖母抚养成人。他天性明敏,十二岁补弟子员,十四岁食廪饩,二十二岁以拔贡举于乡,考取景山官学教习。乾隆五十五年(1790)考取进士,旋授刑部主事,两年后任职提牢厅,五十八年(1793)授安徽司主事,六十年(1795)升湖广司员外郎①。
嘉庆二年(1797),李銮宣京察一等。次年四月,擢浙江温、处(今浙江省丽水市)兵备道。
温州临海,多盗,他通过治战舰、立保甲、练乡勇的方法,加强了海防,改变了巨盗“杀人如刲羊”的局面,使老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嘉庆五年(1800),浙东数郡大水,以处州最重,村舍庐舍遭水淹,城墙几次冲毁,李銮宣飞速赶去,发帑赈恤,救济难民。此外,他到任后,还整顿学校教育,怜才选士;废除各项额外征收,使得“官府绝苞苴,商贾安懋迁”④。为减轻农民的负担,銮宣革除征粮中的陋规秕政,改变了“诛求剧鸡豚,鞭扑到翁媪”的情况。火耗、催科日益减少,实现了“官瘦民则肥,吏静民则安。”他在任职期间多德政,甚得民心;加之廉洁自律,“不敢受一无名之钱者”⑤。所以离任时出现了生儒商贾,罗列道旁,争颂其贤,依依不舍的场景!
李銮宣因在温、处兵备道上政绩显著,大计评为“卓异”。因此,据《清代职官年表•按察使年表》《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载,他于嘉庆九年(1804)升任云南按察使。
按察使是古代执掌刑法和监察的官吏,非常敏感难当。圆滑的职任者往往放弃原则,尸位素餐,以明哲保身为要。但作为“刑曹老吏”出身的李銮宣却有着自己鲜明的原则和立场,他说“臬司本亲囚之官。州县不幸遇命盗案,自相验讯,供招详亦几神疲力恭。及至上游递解之役,道里庐舍,饮食扉屦,糜费不资。若不迅为要理,则胥役有一日之疏虞,则州县多一番之干系。且一案内牵连必多,无干者早为省释,则百姓少一刻之觳觫,即官府少增一重之业因。若阘茸以困僚属,草菅以视民命,吾不忍为也。”
李銮宣因在温、处兵备道上政绩显著,大计评为“卓异”。因此,据《清代职官年表•按察使年表》《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载,他于嘉庆九年(1804)升任云南按察使。
按察使是古代执掌刑法和监察的官吏,非常敏感难当。圆滑的职任者往往放弃原则,尸位素餐,以明哲保身为要。但作为“刑曹老吏”出身的李銮宣却有着自己鲜明的原则和立场,他说“臬司本亲囚之官。州县不幸遇命盗案,自相验讯,供招详亦几神疲力恭。及至上游递解之役,道里庐舍,饮食扉屦,糜费不资。若不迅为要理,则胥役有一日之疏虞,则州县多一番之干系。且一案内牵连必多,无干者早为省释,则百姓少一刻之觳觫,即官府少增一重之业因。若阘茸以困僚属,草菅以视民命,吾不忍为也。”⑥正是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銮宣治狱时,甚为详慎,“囚至即录,从不限以时日,案必亲阅,不以委僚友”⑦。对冤假错案一一平反。“其他疑狱平反甚多”⑧。
关于这一案件的真假情由和深层原因究竟如何?我们从銮宣受参被遣之后的种种迹象观之,事情又并不简单,确有进一步考证和讨论的地方。
首先,就历史记载而言,就存在着截然相反的表述。巡抚永保、广西布政使恩长等人的奏疏以及记录此事的清代官方史书,如《清实录》、《满汉名臣列传》等,无不异口同声地认定銮宣“于龙世恩戮龙恩显一案,平反错误......”⑩但不同的声辩也来自非常了解銮宣的同僚和地方志书。据銮宣的知已秦瀛记载,当銮宣复审此案时,真凶向氏自己曾“吐 实”招认杀人之事。光绪《山西通志•李銮宣传》、同治《重续静乐县志• 李中丞家传》等进一步指出銮宣平反正确,只因他“以平反龙世恩狱忤巡抚某,被劾落职,遣戍新疆”⑪。暗示此案的原审判决可能出自巡抚永保等人的指受。这一说法并非全无根由。我们看到,清政府最初对銮宣的处置只是“夺职”。可是当銮宣离开云南时,永保又节外生枝,落阱下石,以其积压命、盗各案二十余件,未能在大赦期限内结案,使得囚犯无法“均沐皇恩”为名,继续参劾銮宣。于是清政府又进一步加重了对銮宣的惩处,下令将其“发往乌鲁木齐效力赎罪,以为玩公事者戒”⑫。
嘉庆十一年(1806)六月,銮宣带着大病初愈的父亲和数百卷残书,离开昆明出城,百姓沿途二十余里焚香捧水,置明镜于桌上,哭送銮宣:“家家香一炉,户户水一盂。老人捧肴核,少者擎觞壶。几上置明镜,马前跽白须。威迟廿余里,道左泣且吁。”⑳行至放马塘时,更有“商民四十余人持白金三百两,跽道左为赠,并奉樽酒”21。銮宣也因此写道:“留得家风清白在,口碑犹胜去思碑。”22不难看出,尽管銮宣翻案被戍一事有待进一步研究,但他宦滇几年深得民众爱戴的基本事实是应当充分肯定的。有鉴于此,晚清云贵总督阮元主修的《云南通志稿》毅然将李銮宣列人《循吏传》!
銮宣戍边期间,其父不幸去世。嘉庆十三年(1808)三月,以南河需员,令銮宣等八人前往效力。七月至河南,因为不谙河务,令返京。途中,銮宣奏请终制,准奏。嘉庆十五年(1810)二月,銮宣以六部主事用;七月,任坐粮厅。次年六月,补兵部武库司主事;七月,擢天津兵备道。其间,他率众疏通运河、治潮造田、稽查漏税,多有惠政。嘉庆十九年(1814)七月,调通永道;八月,授直隶按察使。次年三月,调广东按察使;十二月,升四川布政使。由于政绩突出,嘉庆二十二年(1817)九月,又奉命护理四川总督印务。正是此月,清政府决定升任李銮宣为云南巡抚!但他却因疲劳过度,“未闻朝命而卒”,享年六十岁。他终于没能重新踏上云南这块令他热爱,也令他伤心的土地!
李銮宣自幼便跟祖母学习声韵,少时即负诗名,诗作甚多,曾汇为一集,名曰《行行草》,已散失。他曾自称有“耽诗症”,一生勤于创作,共有两千余首。清人张维屏在《国朝诗人徵略》中录其十五首诗歌的摘句;清人张应昌在《清诗铎》中录其《卖子谣》、《司圜杂诗八首》中的六首诗歌;民国时期徐世昌所辑《晚晴簃诗汇》录其《由富春至钱塘》、 《贾太傅祠》等七首诗。足见其诗作颇具影响23。
李銮宣的诗从内容上分,主要有描绘祖国山川、抒写个人生活感受、反映社会现实生活和咏史怀古四大类24。李銮宣去世后,诗稿由好友蒋攸铦交与董斿整理,经删汰,保留一千二百六十二首,合编为《坚白石斋诗集》,以其任职经历而细分为《白云集》等,共七集十六卷。其中《诏南集》和《荷戈集》涉及云南。《诏南集》共二百零二首诗,其中一百零七首是在云南完成的,余下的九十五首是在赴滇途中及出滇后所作,内容涉及江西、湖南、贵州等地的风景、民生等情况。《荷戈集》中的一些诗篇则记载了李銮宣对这一时期的回顾,尤以《述哀二十一首》中的部分诗歌为代表。
通过李銮宣的诗,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他的赴滇路线,即沿大运河南下,入江西,进湖南,通过辰沅水道,抵贵州镇远府,舍舟登陆,再经平夷(今富源)一线,进而赴昆,例如《辰沅三百里间皆水石奇处以诗纪之》一诗云:
李銮宣任职云南期间创作的关于云南风景的诗歌虽不多,但也不乏佳作。试读其《海潮寺三首》等。
海潮寺始建于明代,位于昆明市嵩明县大鼎山,是嵩明八大寺之一,明清时香火极旺,因年久失修,仅存遗址。《海潮寺三首》其二云:
李銮宣以细腻的笔法,由近及远,为我们描绘了一幅“风雨欲来图”;太阳被繁密的松枝挡住,一丝阳光都无法渗透进来,身边湿润的石头、林中浓浓的雾气以及山下滚动的白云,提醒着人们风雨即来。诗人向远处眺望,云与水在天边融合,浑然一体,使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尾联中,笔锋一转,虽写人,但无人,惟见袅袅炊烟。这样,作者就很好地将自然与人结合在一起,却又不显突兀。
针对官场腐败,草菅人命,李銮宣有《金马篇》云:
嘉庆九年(1804)昆明、安宁、宜良、晋宁遭受水灾,成为泽国。銮宣认为,这次灾害是可以避免的,只需效法古人,一注一汇,辅以石堤、坝堰即可防洪减灾。可惜的是,地方官员并没这样做,平常的防灾工作只是“虚糜国帑”,并无实效。灾害出现后,又因为救灾工作的不力,导致翌年五月洪水仍未干涸,出现了庄稼绝收的局面。此时,各级政府官员仍不急于救灾,而是在完成形式上的视察后,便回府大开筵席,哪管“四野哀鸿鸣”,甚至说出“今年麦有秋”的假话!因为得不到及时救助,缺衣少食、无家可归的老百姓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卖儿鬻女,不得不四处行乞!通过李銮宣的诗,不仅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了他对民间疾苦的关心,更帮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清中期云南社会生活的真实。
李銮宣为官三十余年,恪尽职守,所到之处颇多惠政,深得民心。作为一位有思想、感情丰富的官员,他虽然与友人称“吏道之多疵,病已中乎膏肓。”25虽然发过“毒泉不可饮,廉泉不可酌。廉泉非毒泉,酌之竟成错”26的哀叹,甚至希望脱离宦海,弃官为民,“归去学农桑”,27却又不能自己,“将军已失封侯印,犹有南山射虎心”28;他渴望做名良吏,但又“惧独弦之孤张”29,中途获踬后,幕僚、奴仆或四散,或反噬,更使其备感人情冷暖!这种掺杂了爱民、矛盾、孤独等内容的思想,又对他的创作产生了深深的影响,导致其诗歌总的特点是“愁苦之音多,欢娱之致少”30。这又不能不使我们联想到他的室名——坚白石,在制度腐败的封建社会,要洁身自好地做一名清官谈何容易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