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讯

天柱山景区文化资讯

文化资讯
一代名臣李銮宣之三十三——纪 史 篇(李使君传)
来源:一代名臣李銮宣   作者:

李使君传

歙州  宋 和

李之檀,字含香,一字拙夫,晋人也,生三月而孤。嫡母周,生母邸,二母抚之如一。稍长,不知何母生,终身事之亦如一。及壮而游,或食时新菜果,投箸而思之曰:“二母未食也。”驰致之,期已食乃食。


以岁贡生教谕长子县,卓异,知四川珙县。县破于兵火,下车应童子试者惟七人。乃立学社,延师选童子之秀者,与其子共学。后,童子试渐至数十人,领乡荐一人,副榜一人。


丙戌,知高邮州。


其为人廉苦自立,然喜振人困乏。将去珙,有旧令家江南,久流寓不能归,载之归。当其居家时,一日于宁化所,见一少年孤而寒。已而,知其为故署所官子,父母死,兄妹二人不能归。之檀恻然,且归其丧。他日又至宁化所宿逆旅,闻邻舍儿啼甚哀。视之,则破衣而肤不完,皆其后母锥刺伤者也。之檀大怒,骂曰:“绝人伦,犹得为母子乎!吾将讼诸官。”其母大恐,出服罪。公谕之曰:“是即尔子也。”更畀数金,使善视其子;母大感化为慈。其初知高邮州也,举一子,觅乳。乳数日,则见乳妇之子瘦而啼,曰:“何也?”曰:“乳公子,辍乳也。”公愀然曰:“岂吾字民之意乎! ”更觅一乳,乳其子。


江南之俗,多讼田而贿者。时江都丹徒二县争洲(州)田,连年不决。巡抚于公知高邮守廉,使丈量之。丹徒豪以五千金贿,不受,竟丈还江都田。江都民德其不贿五千金也,制万民衣一袭章(彰)其廉。


其为州能直其讼而不屈于势。州民李金玉,以负州弁之逋而走,灭迹其家,遂以致死。讼弁,监司饬令抵死。公以无据,终不以死媚,其不屈如此。


江淮岁有龙衣花果寡妇船过,而寡妇上岸更横,州县多畏避之。公则以数骑据岸,以其所需大书于版;非其所书,虽要求之声沸水上,若不闻不与也。自是,知李使君风节不可动摇,诸船虽泊而安如堵。


性友爱。当其教谕长子时也,闻兄病,哭而请于府,求假公事归。中途闻讣,哭而堕马。家人期其归也,棺不盖,抚尸一恸,几致毁生。自为祭文二,书之,一焚,一付诸孤,而哭之曰:“下泉有兄,藏此为信也。”故其居乡仕宦,于人父子兄弟之间皆以忠厚,而薄其政刑。缠绵而不断人骨肉,危亡而不报人之仇怨,温饱而念人之饥寒,非若世之察而不恕,廉而不情者,可次此也,□循吏也哉!


公常(尝)署宝应县,有兄弟讼产,谕之曰:“若辈知兄弟称同产乎?”曰:“知”。“然则,岂不知同产,同受父之产而忍争之乎?况父产,田土也;同产,骨肉也。忍以田土争骨肉乎?”又谕其弟曰“产,有财可买;同产之兄,虽有财能买乎?”于是其弟愧悔而产不争。其教谕长子时,有史金龙欲鬻女而葬其母,公恻然曰:“我忝人伦师,彼忍其天属而葬其母。吾不忍矣。”乃割寒毡之价赙赠之。康熙三十六年,长子饥,公叹曰:“我虽以广文食苜蓿,无民饥责,然我岂志温饱者乎!”乃为粥,食民于东门,自春徂秋。有邻侵公所居后地丈许。方争之而邻忽以事虐于有司,且搆公讼之,公慷慨曰:“我固欲讼之也,但不欲讼其危也。”


其为政善于经纪民生。高邮城西有长湖,波险恶,人多溺。乃为船二,募善汹者拯溺人,生者四十六人,死者六十人。公善字民者,见民间男女婚嫁多愆期,叹曰:“男女之父母愆于贫也,我则斯民父母者也。”乃俸而聘之,礼而媒之,为汪仲恒娶许氏女,金朝选娶刘氏女,而为婚嫁者百数十男女。又哀其部民之贫而不能葬者,官具砖甓,民以力葬。郑以恭祖、父、母三棺,许寿名父、母、妻三棺,如是者五十余棺。


公于民其诸所措施,多惠而费;至其自处,则节而不渝。每岁常使工作布衣,时时衣之。戒诸子曰:‘而父幼孤,两祖母孀居,岂惟不曳绮纨哉?而衣百结也?居家治生固在俭,而居官养民更在俭。居官奢则贪,居家奢则淫。吾所以时布衣者,不使尔曹为纨绔子,且惜民力也。” 公为人执而直,其罢官也以不能枉。年六十四,卒于家。高邮民哀思之。


宋子曰:“语曰‘廉生明’。然廉而不明者多有之,以其有欲乎!盖廉于外,而其中不明也。”今观李使君之戒子也,可谓廉于己,故能惠于民。吁!何明也哉!何明也哉!

(原载《续静乐县志》)

(李之檀是李銮宣曾祖父,曾任长子县教谕;四川珙县知县、江苏高邮州知州。以孝著称,做官清廉,爱民如子,为民解困传为佳话——编者注)

  2019-04-25    1286

截图,识别二维码

邮箱:3400449589@qq.com

  发送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