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好说:小时偷针针,到大偷金金;从小不指教,到大没样样。这是实的。从前,就有这么一桩事是说这哩。
从前,有位母亲生了一子,非常伶俐,三岁上就出脱得很灵泛。那年他娘抱上他到邻家串门坐炕,他见人家炕上有根绣花针,明晃晃的很喜人,就一把抓在手里耍起来。他娘抱他回家时,他不忍放下,就学着大人的样儿,把那根针别在自己的红缨帽上。回家后,他才从帽子上抽下来,递给母亲为他保存。那母亲非常小气,针尖大的东西也看在眼里。见孩子拿了邻家的一根针来,自是高兴不已,就抱起孩来狠狠地亲了一口脸蛋。
又一回,母亲又抱他到一个邻家串门,那位邻家大娘做针线的当儿,把手上戴得一颗顶针从指头上抹下来,放到炕上,就上了茅房。回来后又要做针线,可找遍炕上也找不着。待他母亲把他抱四家后,他又从口里吐出那颗顶针来。原来,他趁人家上茅房不在,就连忙含在嘴里,那些大活人都没想到到他嘴里去找,他就顺顺当当地偷走了。他母亲一见,更是高兴得不行,就越发疼爱起他来。
后来,这孩子还没十岁,就成了惯盗,见甚都起意,摸着甚东西就偷。那家里也凭着这孩子的“三只手”,一天比一天富裕起来。他母亲昏昏乎乎的,常在人前夸道:“宁养贼子使人防,不养呆子使人骂!”什么“好汉弄一拳,赖汉受三年!”什么“有智的吃智,有力的吃力,从古到今,普天之下,谁也一样!”丈夫有点不满,她总是骂个狗血喷头;邻人开导几句,她就泼妇骂街,没个完结。村里人就给她起了个绰号“惹不起”。孩子在她手下,给纵容得越不成器了。先是偷米盗面,后是偷衣盗裤;先是偷粮偷钱,后就偷金窃银;先偷左邻右舍,后盗邻村上下。最后一直偷到宫廷。赶到十八岁那年,已会飞檐走壁,竟从皇宫里将皇帝的金杯玉盏盗回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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